协会章程

中德记者交流协会的宗旨、性质、任务

1) 遵照税法“税收优惠目的”章节中的规定,协会奉行唯一的、直接的公益性宗旨。

2) 协会的宗旨是致力于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教育。

3) 协会的任务是无私的。它不以自身的经济利益为第一目标。

4) 协会的资源只允许用于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目的。协会成员不接受协会的任何财物。

5) 任何人不允许从与协会宗旨不相符的开支,或者与实际行为不相符的高额报酬中获益。

6) 协会的宗旨将特别通过以下方式实现:公开演讲、讨论和培训形式的活动,(例如探讨媒体在多文化相互理解中所扮演的角色,或者中国、德国及其他国家中政治、媒体和社会的行为特点);在互联网上建立的信息和联络平台;扩展和维护信息和联络网络;以及对中德两国、德国和中国媒体事件的客观和不带偏见的报道。

 

完整的协会章程(英文版)PDF文件可以在这里下载。

协会章程